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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〔2024〕字第468号

2024-12-27 09:27     来源: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    作者:陆冠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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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有合法继承人刘丽芳申请继承磨志仁名下的不动产,该不动产登记在磨志仁名下,属磨志仁和刘丽芳夫妻共有财产,经审定,现对继承人刘丽芳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进行公示。

被继承人(原权利人):磨志仁

继承人:刘丽芳

不动产情况:

1.不动产坐落: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丽江街129号(德丰大厦)1幢903号。

不动产权证书号:桂2024〕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40025

建筑面积:92.55平方米。

用途:住宅。

2.不动产坐落:贵港市港北区中山北路147号(观天下)裙楼(北区)1-23号

不动产权证书号:桂〔2021〕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14144号

建筑面积:53.94平方米。

用途:商用。

以上公示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贵港市港北区圣湖路1号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号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非公证继承(受遗赠)材料查验办公室。

联系方式:0775-4568425

公示单位: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

2024年12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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