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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〔2024〕字第466号

2024-12-27 09:27     来源: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    作者:陆冠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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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有合法继承人梁绍杰申请继承梁承泽、蒙惠珍名下的不动产,该不动产登记在梁承泽名下,属梁承泽和蒙惠珍夫妻共有财产,经审定,现对继承人梁绍杰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进行公示。

被继承人(原权利人):梁承泽、蒙惠珍

继承人:梁绍杰

不动产坐落: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工农路。

国有土地使用证:贵国用1990〕字第0105号(土地使用者:梁承泽)

房屋所有权证:桂房证字第0009080号(房屋产权人:梁绍杰)。(注: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房屋已部分拆除重建)。

不动产情况:土地使用面积:645.17平方米,建筑面积:622.80平方米。

不动产用途:住宅。

以上公示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贵港市港北区圣湖路1号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号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非公证继承(受遗赠)材料查验办公室。

联系方式:0775-4568425

公示单位: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

2024年12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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