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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〔2024〕字第451号

2024-12-18 09:44     来源: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    作者:陆冠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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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有合法继承人梁达伟申请继承梁立其、冯梅珍名下的不动产,该不动产登记在梁立其名下,属梁立其和冯梅珍夫妻共有财产。经审定,现对继承人梁达伟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进行公示。

被继承人(原权利人):梁立其、冯梅珍

继承人:梁达伟

不动产情况:

1.不动产坐落:贵港市港北区贵城街道震塘石柱岭1123号。

国有土地使用证:贵国用1994〕字第1773号

房屋所有权证:贵房权证字第009269号。

土地使用面积:65.79平方米,建筑面积:220.14平方米。

用途:住宅。

2.不动产坐落:贵港市港北区贵城街道江北大道港宝商贸街。

国有土地使用证:贵国用2003〕第1753号

房屋所有权证:贵房权证字第018515号。

土地使用面积:111.72平方米,建筑面积:917.88平方米。

用途:商住。

3.不动产坐落:贵港市港北区贵城街道震塘村1013号。

房屋所有权证:贵房权证字第024910号。

建筑面积:241.41平方米。

用途:住宅。

以上公示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贵港市港北区圣湖路1号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号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非公证继承(受遗赠)材料查验办公室。

联系方式:0775-4568425

公示单位: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

2024年12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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