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有合法继承人李明珍、黎剑辉申请继承黎育名下的不动产,该不动产登记在黎育名下,属黎育和李明珍夫妻共有财产。经审定,现对继承人李明珍、黎剑辉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进行公示。
被继承人(原权利人):黎育
继承人:李明珍、黎剑辉
不动产情况:
1.不动产坐落:贵港市港北区庆丰镇新圩北街42号。
国有土地使用证:贵国用〔1998〕字第2032号。
房屋所有权证:贵房权证字第002550号。
土地使用面积:47.96平方米,建筑面积:156.00平方米。
用途:住宅。
2.不动产坐落: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庆丰镇思平村。
不动产权证书号:桂〔2023〕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125248号。
土地使用面积:97.32平方米,建筑面积:347.63平方米。
用途:住宅。
以上公示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贵港市港北区圣湖路1号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号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非公证继承(受遗赠)材料查验办公室。
联系方式:0775-4568425。
公示单位: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
2024年12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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