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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〔2024〕字第435号

2024-12-13 14:20     来源: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    作者:陆冠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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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有合法继承人陈加嘉申请继承陈杰波、王梅秀名下所占份额的不动产,该不动产登记在王梅秀、陈加嘉、陈加亮名下,其中王梅秀名下所占份额属陈杰波和王梅秀夫妻共有财产。经审定,现对继承人陈加嘉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进行公示。

被继承人(原权利人):陈杰波、王梅秀

继承人:陈加嘉

不动产坐落:贵港市港北区人民西路1号(江滨人家)3幢3单元602号。

不动产权证书号:〔2024〕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01742、0001743、0001744号(权利人:陈加嘉、陈加亮、王梅秀)

不动产情况:建筑面积:103.96平方米。

不动产用途:住宅。

以上公示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贵港市港北区圣湖路1号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号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非公证继承(受遗赠)材料查验办公室。

联系方式:0775-4568425

公示单位: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

2024年12月1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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