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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〔2024〕字第440号

2024-12-03 09:28     来源: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    作者:陆冠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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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有合法继承人黄圣飞申请继承黄桂初名下的不动产,该不动产登记在黄桂初名下,属黄桂初和韦燕丽夫妻共有财产。经审定,现对继承人黄圣飞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进行公示。

被继承人(原权利人):黄桂初

继承人:黄圣飞

不动产坐落: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966号院。

房屋所有权证:贵港房权证港北区字第10012511号

不动产情况:建筑面积:128.51平方米。

不动产用途:住宅。

以上公示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贵港市港北区圣湖路1号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号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非公证继承(受遗赠)材料查验办公室。

联系方式:0775-4568425

公示单位: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

2024年12月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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