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有合法继承人李爱林申请继承陆锦升名下所占份额的不动产,该不动产登记在陆锦升、李爱林名下,属陆锦升和李爱林夫妻共有财产,经审定,现对继承人李爱林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进行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被继承人(原权利人):陆锦升
继承人:李爱林
不动产坐落: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956号(天悦华府)8幢1单元1001号。
不动产权证书号:桂〔2018〕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23968号。
不动产情况:建筑面积:87.67平方米。
不动产用途:住宅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贵港市港北区根竹镇江口村东村屯166号(亿上国际汽车城1号楼)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登记窗口非公证继承(受遗赠)查验室。
联系方式:0775-4568425。
公示单位: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
2024年7月5日
文件下载:
关联文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