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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〔2024〕字第094号

2024-03-29 10:26     来源: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    作者:陆冠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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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有合法继承人刘文英申请继承廖权智名下的不动产,经审定,现对继承人刘文英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进行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
被继承人(原权利人):廖权智

继承人:刘文英

不动产坐落: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505号院(东城阁小区)2幢1-705号。

房屋所有权证:贵港房权证港北区字第10036939号

不动产情况:建筑面积:143.58平方米。

不动产用途:住宅。
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贵港市港北区根竹镇江口村东村屯166号(亿上国际汽车城1号楼)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登记窗口非公证继承(受遗赠)查验室。

联系方式:0775-4568425

公示单位: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

2024年3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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