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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〔2023〕字第314号

2023-07-27 15:48     来源: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    作者:刘梅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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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有合法继承人黄尚学、黄尚武、黄金玲、黄金红、黄荣申请继承黄颂华、罗莲菊的不动产,该不动产登记在黄颂华名下,属黄颂华罗莲菊夫妻共有财产,经审定,现对继承人黄尚学、黄尚武、黄金玲、黄金红、黄荣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进行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
被继承人(原权利人):黄颂华、罗莲菊

继承人:黄尚学、黄尚武、黄金玲、黄金红、黄荣

不动产坐落:贵港市覃塘区樟木镇东街33号。

国有土地使用证:贵国用19892742号。

房屋所有权证:贵港房权证覃塘区字第048357号

不动产用途:住宅

不动产情况:土地使用面积:70.13平方米;建筑面积:218.03平方米。
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贵港市港北区根竹镇江口村东村屯166号(亿上国际汽车城1号楼)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登记窗口非公证继承(受遗赠)查验室

联系方式:0775-4568425

公示单位: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

2023年7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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